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發揮集中采購優勢,提高政府采購效率,省財政廳近日印發了《江蘇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目錄》)。《目錄》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統一采購限額標準
將省本級和南京市本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繼續維持100萬元,將其他設區市、縣(市)級貨物和服務類項目分散采購限額標準統一為50萬元,進一步增加采購人自主采購權,提高采購效率。
2、簡化集采品目設置
將不適宜集中帶量采購的部分服務類項目(比如“科學研究和試驗開發C0100000”、“預算績效評價咨詢服務C20030800”、“審計服務C23030000”)刪除。
3、優化框架協議采購品目
結合采購實踐,取消采購總量較小的“掃描儀A02021118”和種類繁多且采購人采購需求差異大的“家具A05010000”的全省聯動框架協議采購。
《目錄》的出臺是落實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要求的一項扎實舉措,有助于優化全省政府采購營商環境,將有效促進我省政府采購工作規范、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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